做PTGF犯法嗎? 法律上絕對沒有犯法

ptgf法律

做PTGF絕不犯法, 即使不是PTGF, 而是賣淫, 也不犯法.賣淫除非妳在公眾場所, 問人要不要性服務, 才有機會構成”唆使他人作不道德行為”的罪行.

現在政府想修改法例, 把網上列做公眾場所, 但如果你在網上不列明價錢, 而是在telegram這種通訊軟體1對1提起. 即使將來成功修例, 也不能把妳入罪 – ptgf網上列價錢招客或違法

那麼警察拉什麼人? 為什麼在IG做大規模掃蕩PTGF行動? 到現時為止, 沒有一個人因為做PTGF什至提供進一步服務而被定罪. 他們只是做show, 更大程度是因為影響了夜總會利益-(警司涉收賄免費嫖妓包庇夜總會)

萬一被警察抓了怎麼辦? 被抓的機會少於萬分之一. 抓到後, 他們會恐嚇妳, 說不合作便告訴妳的家人, 或凍結妳銀行戶口的錢. 然後引導妳比口供他們. 妳要做的是保持沉默, 一句口供也不說, 全部答不知道. 如果妳害怕, 妳有權要求當籍律師, 妳說律師來之前, 妳一句也不會答. 律師來到後, 他也是教妳:[除了確認自己姓名和身份證號碼, 一句也不要答]這時警察的目的只有一個, 令妳講野, 再想辦法把妳入罪.

解說: 警察的所有問題都是陷阱, 妳答什麼也是死. 如果他問你1月24日是不是到了這個地方. 妳自己答了是, 他們連影相也不用, 因為妳已經自己認了去這地方. 如果妳答不是, 他們拿出照片, 證明妳比假口供. 妳也不可以答[不知道], 最好的答案是:[唔答] . 然後他們最多只能關你48小時, 最後只能放人.

恐嚇妳告訴妳的家人或充公妳銀行戶口的錢 – 這只是靠嚇, 他們最多只能向法庭申請凍結戶口一段時間, 妳同佢合作就中計了. 警察沒有權決定妳有沒有罪, 不要以為合作或求他們便沒有事. 香港是三權分立, 只有法官能決定妳有沒有罪, 而警察只負責搜證, 搜集所有對妳最不利的, 引導妳答口供, 然後交比律政師提告. 他們千方百計想令妳入罪, 他們才可升職加薪. 香港警察引導智障人士比口供,屈佢入罪再快速結案做證人變留案底-工程師無辜留7年案底!

總結: 警察問妳什麼, 或說只是找妳做證人, 妳所有回應只有兩個字: [唔答]

妳也可以向青鳥了解進一步法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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